精選治安協議書三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治安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治安協議書 篇1
為了深入推進我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單位的創建活動,把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責任真正落實到實處,更好地保障校園生活秩序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中發(XX)1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教政(1996)12號)和(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等文件精神,經校綜合治理責任人與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協商溝通,簽定本協議。
一、校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的職責:
1、根據市綜治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確定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
2、加強對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制和重大問題領導責任追究制,及時傳達和落實上級有關綜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規;部署和檢查全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單位和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3、建立健全學校的綜合治理規章制度和綜合治理工作機構,加強綜合治理隊伍建設,重視隊伍的政治素質和能力建設,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4、指導和檢查各單位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領導處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突發性事件,組織整改重大隱患和調查處理重大事故。
5、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報送工作機制和網絡,強化情況信息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各類不穩定因素,指導、配合各單位疏導化解各類內部矛盾。加強和完善校園網的管理,發揮網絡的育人陣地功能。
6、指導、督促各單位增強保密意識,做好保密工作,防止發生泄密事件。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以技防為主,人防、物防相結合的安全防范體系,有效控制特大、惡性案件的發生。做好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7、及時總結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二、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的職責:
根據規定,院(系)、單位(部門)的黨政主要領導是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內部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負總責,并確定領導班子中的.一名成員分管這項工作。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1、加強對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內部防范目標和管理責任制度,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發生治安、火災、交通、安全、醫療等事故,切實維護本單位的安全和穩定。
2、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單位內部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對存有現金、易燃易爆、劇毒物、放射性物質、貴重儀器設備的重點要害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確保安全,避免發生事故。嚴防爆炸、兇殺、縱火、破壞等惡性事故的發生。要確保不發生嚴重失密、泄密和竊密事件。不發生重大、特大火災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3、采取多種形式,經常對本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培訓、臨時聘用人員)進行法制宣傳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內部人員犯罪。對本單位使用的外來人員、施工隊和出借出租的場所加強管理,減少外來人員違章、違紀和違法犯罪現象。
4、及時發現和了解各類矛盾,認真做好預防和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發生xx性事件。及時報告安全穩定動態信息,做到重大動態不漏報、不遲報、不誤報、不瞞報。
5、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治安防范、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認真落實并按時答復學校和上級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對本單位無法整改的問題,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報告。
6、加強對本單位建立的網站、ftp等網絡系統管理,切實掌握本單位師生在網絡上的動態,有效引導師生的輿論傾向。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妥善處理。
7、積極配合、協助公安、保衛部門查處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災、生產安全等事故。
8、認真完成學校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其他有關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期間,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如有工作調動,必須做好責任交接,確保本協議執行。
2、雙方都應嚴格遵守協議規定。對因責任不落實或工作失職導致治安、火災、安全事故的單位或個人,在文明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以及干部提拔中實行一票否決。安全穩定工作績效與各單位年度考核掛鉤。對于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要追查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并視后果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懲處。
3、本協議一式二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治安協議書 篇2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治安保衛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制定本協議。
分包單位應履行如下條款:
1.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分包、外協單位保衛部門應對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負全責,保證實現無重大治安責任事故。
2.接受總包單位對治安保衛工作的監督,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對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隱患,須及時進行整改,不得拖延。
3.分包、外協單位須制定相應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安全。
4.分包、外協單位應對所屬人員進行必要的上崗前有關治安法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避免違章行為,杜絕事故發生。
5.分包、外協單位應定期將所屬外來務工人員狀況向地區派出所申報,及時辦理暫住證件,并將有關材料上報總包單位保留備查。
6.分包、外協單位所屬施工隊伍必須與總包單位簽訂《勞務分包隊伍治安保衛協議書》并監督執行。
總包單位應履行下列條款:
1.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協助分包、外協單位保衛部門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負責監督本協議具體實施,共同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2.對在聯合檢查中發現的治安方面不安全隱患,有權提出整改意見,保證安全。
3.對違反治安條例等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權建議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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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有關政策法規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中產權人及物業管理企業雙方應盡的責任、義務和權力的規定,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協議:
1. 甲方作為錦繡豪庭消防安全的主要管理者,應對乙方的消防安全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 甲方應定期進行各項安全檢查,以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設備為主。甲方在檢查中提出的各種隱患,乙方應及時消除,如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提請執法機關進行處理。
3. 甲方應定期對固有技防設備保養、維護,出現問題及時檢修。
4. 乙方區域發生火災,在房門未開情況下,甲方人員有權以非常手段進入火災現場,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完成任務后,甲方應對現場進行封閉,并及時向乙方通報。
5.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轉達消防監督部門對消防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及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文件,轉達方式為布告或客信。
6. 乙方人員在小區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消防法規,自覺遵守物業公司的消防安全規定,禁止在小區禁煙公示區內吸煙。
7.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專門組織的消防安全講座,使全體業主(使用人)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災的撲救、火場逃生技巧及熟記報警程序和電話。
8. 乙方必須愛護小區內消防設施,如果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各類消防設施損壞,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如遇火險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設施無法使用,所造
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9. 乙方如在單元內進行裝修施工,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理室內裝修有關手續后才能施工。
10. 乙方對其單元內的消防安全負責,如果乙方單元內發生火災,由引起火災的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應賠償給小區造成的經濟損失。
11. 乙方應自覺遵守小區內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火災探測系統,及可視對講門禁系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應予以賠償。
12. 乙方應遵守小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出管理規定、貨物出入管理規定、車輛管理規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
13. 乙方不得在小區內有嫖宿、賭博、吸賣毒品、斗毆等危害、防礙他人生活、休息及違反國家法律或《治安處罰條例》的行為,由此引發的責任及給小區造成的負面影響由乙方承擔。
14. 乙方因自身原因而疏忽造成的人、財、物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應提供有限的援助。
15.
16.
甲方:宜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如發生涉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甲方反映。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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