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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學畢業論文參考

            時間:2025-10-02 20:15:22 藥學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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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析對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落實情況的探討【1】

              【關鍵詞】 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

              對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的落實,對于一個臨床藥師來講,長期以來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每一個醫療機構專職做此項工作的人員(大多是臨床藥師)都有這樣體會。

              通過筆者幾年工作及許多有識之士的指點,做以下總結,與大家共同探討。

              1 老百姓對不良反應的誤區

              1.1 中藥也有不良反應 利巴韋林、抗病毒顆粒是西藥,魚腥草注射液和板藍根則是中藥針劑或傳統中藥。

              人們習慣性認為:中草藥是無毒無害的純天然藥品,但新聞背景中報道的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恰恰是由中藥魚腥草注射液引起的。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任何藥品,包括中藥,其不良反應都是客觀存在的,對此我們根本無法避免,而只能考慮如何把不良反應降到最低。

              有關中藥沒有副作用的觀念是錯誤的。

              從國家不良反應監測報告中可以看出,由中成藥引起的不良反應,約占藥品不良反應10%~15%或更高,并呈較明顯的上升趨勢。

              一些常用中成藥,如壯骨關節丸、感冒通片等,均可引起肝腎損害、出血等不良反應甚至死亡。

              中藥應用已有上千年歷史,古代中藥書籍中對其所存在的毒性或不良反應也有所記載,中藥取材也不僅限于人們常見的草藥,還包括動物、礦物等,尤其是來源后者的中藥材,若誤服濫用則很有可能引起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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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常用藥并不等于保險藥 板藍根是中成藥,也是防治感冒的常用藥,這類藥品也有不良反應?越是常用藥,因其使用面廣,發生不良反應的幾率更大。

              以板藍根為例,其服法、用量必須嚴格遵照包裝上的藥品說明,濫用也可能出現副作用。

              有患者因連續服用了板藍根沖劑,出現頭昏、胸悶等癥狀。

              人在健康狀態下過多服用板藍根,會傷及脾胃;極少數過敏體質患者,也可能因服藥引發過敏等不良反應。

              魚腥草注射液是一種中草藥復方制劑,臨床上使用也較普遍。

              該注射液中含許多大分子物質,若經靜脈輸入后,未除盡的半抗原有可能與血漿蛋白結合,才可能導致過敏反應。

              使用該注射液前,應認真檢查藥物,如果出現混濁、沉淀、變色、漏氣等問題不得使用。

              此外還要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控制給藥劑量、濃度、滴注速度、給藥途徑。

              注射后觀察病人尤其是老人、兒童用藥后的反應。

              1.3 有不良反應不等于無安全性 藥品出現不良反應,并不意味著其安全性大打折扣。

              因為,不良反應是所有藥品都可能出現的情況,藥品不良反應只是個概率問題,即它總會出現,無非是出現多少的問題。

              只是這種藥品對絕大多數患者而言,依然是安全的。

              用藥產生不良反應基本無法預測,因為一種藥物往往具有多重的藥理作用,藥物的劑量、劑型、用藥途徑的不同,藥物的相互作用及賦形劑的影響,不同種族、不同年齡、不同性別,還有胖瘦程度、營養狀況、血型、遺傳因素、病理生理狀況的不同,以及環境因素,都會使每個人反應的情況不一樣,對藥物產生的敏感性不一樣,而產生不盡相同的不良反應。

              但其實,如果藥品本身不是假劣藥品,再排除以下情況:誤服誤用,超量服用,服用時間過長,服用方法不當(如一些中藥煎煮時間不足),用藥途徑不當(如作為肌肉注射用的中藥注射液被用于靜脈注射)等等,正確服用藥物,還是能夠保障用藥安全的。

              1.4 假劣藥品才會引起不良反應的誤區 許多人認為,只有使用了假藥、劣藥,或用藥不當,才會引起不良反應。

              事實上, 許多經過嚴格審批、檢驗合格的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況下,也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現不良反應。

              據介紹,由于受到醫學發展水平的限制,許多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在審批上市前難以完全掌握,包括有些原來不知道的、嚴重的不良反應。

              由于個體差異,不同的人對同一種藥品的不良反應表現會有很大差別,有的人反應輕,有的人反應重;有的人是這種反應,有的人是那種反應。

              1.5 說明書里列舉不良反應少的就是好藥的誤區 目前,國際上對于藥品使用說明書中描述不良反應的部分要詳細到什么程度,還沒有具體的規定。

              但有的藥品說明書中對藥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敘述很少,實際發生的不一定少。

              一個負責任的生產企業,才會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把產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盡可能詳細地告訴用藥者。

              1.6 非處方藥不會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誤區 非處方藥本身也是藥,總體來說其不良反應比較少、比較輕,但這不是絕對的。

              有些非處方藥在少數人身上也能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甚至能導致死亡。

              因此,非處方藥也要嚴格按照藥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服用,不能隨便增加劑量或增加服用次數,改變用藥方法或用藥途徑。

              1.7 中藥的不良反應比西藥少 現在許多中成藥、中藥新劑型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反應并不少。

              使用中藥講究辨證施治、合理組方、一人一方、隨證加減,還需要質量好的藥材、科學的炮制方法。

              在這樣的情況下服用中藥,有助于減少和避免不良反應。

              但如果不遵守辨證施治的原則或辨證不當,組方不合理,或中藥材質量有問題,也可能引起不良反應。

              例如,不少人用人參滋補身體而引發不良反應。

              1.8 新藥比老藥的不良反應少的誤區 總的來說,必須證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國家才會批準一種藥品成為新藥。

              但是,新藥的優點不一定都表現為療效高、不良反應少。

              新藥上市時間短,有時難以發現一些罕見不良反應、遲發性反應、發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應。

              因此,新上市藥品的不良反應更要警惕。

              近年來,人們對藥品不良反應的關注與日俱增,但目前,作為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中最基礎部分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工作,卻存在著報告主體上報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報告的數量和質量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甚遠等諸多不足,導致遲報、漏報的狀況時有發生。

              針對這樣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現狀,有關專家表示,站在醫療前沿的廣大臨床醫師以及藥師,應負起更大責任,成為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尖兵;同時,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也應積極參與到藥品不良反應報告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2 醫生對不良反應報告的誤區

              醫師顧慮重重。

              臨床上如果出現不良反應,醫生的觀點是:患者出現的癥狀有可能是藥品不良反應,但如果上報,不僅過程麻煩,而且調查起來也有很多說不清的東西,究竟是用藥不當,還是后續輸液的方式不當很難說清;不僅如此,藥物使用過程涉及不同的醫生、不同的護理人員,如果因為報告而引發糾紛,處理起來會很麻煩。

              尤其是已經處理完了,患者的癥狀好轉、無大礙時,就不再自找麻煩去報告了。

              經調查示:我國臨床醫生在處理不良反應上報時,態度十分消極。

              曾有人調查,了解我國臨床醫生對藥品不良反應上報的一些情況。

              調查發現,參與調查的500名臨床醫生中,46%的醫生在藥品不良反應發生后選擇“等一等,看看能不能解決,能解決就不上報”,11%的醫生選擇“不會上報”。

              不上報的理由中,占較高比例的是:醫生、藥企和患者本身的責任劃分不清晰(23%);上報機制不完善,報了也沒用(23%);醫患關系緊張,上報了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21%)。

              可見,臨床醫生在處理藥品不良反應過程中顧慮重重,是影響不良反應報告的重要原因。

              臨床醫生普遍認為:在處理疑似與用藥相關的病例時,肯定會考慮究竟是藥品不良反應,還是患者的原發疾病發展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由于醫師缺乏藥理、藥物代謝、藥品配伍等專業知識,判斷較為困難。

              之后醫師還會進一步考慮,這些結果是否與自己對病程發展的判斷失誤有關,尤其是引起嚴重后果的事件,醫生的顧慮會更多。

              因此,他們在處理類似情況時,大多會選擇“冷處理”,不會選擇及時上報。

              3 藥師難為無米炊

              發現并上報藥品不良反應是目前國內醫院開展臨床藥學服務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臨床藥師的重要工作內容,體現了臨床藥師在合理用藥中的關鍵作用。

              但是,目前醫院藥師所獲得的一手不良反應資料非常少,質量又差,使醫院藥師不良反應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難以順利開展。

              醫院發現藥品不良反應主要是通過以下幾個途徑:臨床醫師主動上報給藥劑科;門診用藥咨詢時,以及為患者提供藥物服務咨詢時發現;藥劑科在處理退藥時發現;醫院藥師深入臨床,了解用藥情況時發現藥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應等。

              上報渠道中,最主要的本來應該是臨床醫師的主動上報,但是由于臨床醫師的顧慮,這條通道卻成為獲得不良反應報告最不可靠的途徑。

              相比之下,藥師直接在用藥咨詢、處理退藥及下臨床參與用藥指導時,直接與用藥終端接觸所獲得的不良反應報告更加可靠。

              但遺憾的是,這些報告由于藥師隊伍人力及工作精力的限制,數量很少,而且相對于醫師的報告顯得更為被動和滯后。

              即使藥師能夠從醫師手中得到一些不良反應報告,但是由于報表質量較差,很可能會出現報表不具研究意義的情況。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要求:《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的填報內容應真實、完整、準確。

              但是,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曾經對基層不良反應報表質量進行過相關研究,發現比較規范的4級和3級報表僅占61.3%,基本沒有使用價值的2級以下報表占38.7%之多。

              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是藥品不良反應臨床資料記錄比較簡單,突出表現在藥品不良反應過程及處理情況兩方面。

              藥品不良反應過程要求詳細記錄患者用藥后多長時間出現反應,對不同的表現要有詳細的描述,如“皮疹”,要對皮疹的形態、部位、面積等內容詳細記錄。

              在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收到的報表中,有的僅僅記錄了“皮疹”。

              不良反應處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治療不良反應用藥記錄不詳細或未記錄,二是不良反應好轉或治愈時間未記錄。

              尤其后者,直接影響對藥品不良反應嚴重程度的評價。

              其次是用藥情況記錄不規范。

              如使用“先鋒4號”、“左氧”、“硝甘”等簡稱,致使藥品商品名、通用名記錄不規范;藥品的劑型選擇錯誤,如把“膠囊”寫成“片劑”等;藥品生產企業名稱使用不規范的簡稱;用藥原因未使用規范的醫學術語,如“抗感染、支持”等。

              不僅如此,《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負責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的人員,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

              但是,目前國內醫療機構藥師的主要責任僅僅停留在記錄、調查、分析階段,評價和處理兩部分經常無法做到。

              專門負責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人員不足,有限的幾個人所做的工作是每天收取各科室通過院內系統上報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每季度匯總制作《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定期匯總表》,向上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部門上報。

              由于人力和精力限制,在兼顧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基本沒有能力通過調查病史、詳細了解藥歷甚至直接查看患者等形式去了解詳細的情況,更不用提通過查閱文獻或實驗室試驗的方法去確認是否為不良反應,因此很多時候這些報告都以“可能”或“待評價”的形式上報了。

              淺析自我藥療中不合理用藥現象【2】

              藥物具有雙重性,既有治療作用,同時也存在一定的不良反應。

              由于知識不足導致諸多的不合理用藥,其危害在于增加藥物的不良反應,損害健康,浪費金錢,甚至延誤治療,引發進一步的嚴重后果(1-2)。

              1 用藥不對癥

              肚子痛用什么藥?是止痛藥、止瀉藥、消炎藥還是胃藥,其實擅自用哪一種都可能是錯誤的選擇。

              要知道,腹痛的原因有數十種,缺乏醫學專業知識的普通百姓,不會判斷自己腹痛的病因,不能做到對癥用藥。

              同理,有些人僅憑一知半解或“久病成醫”,或聽別人的用藥“經驗”,不經診斷,未弄清楚病因和藥物的適應癥時就隨意用藥。

              這種不合理用藥發生率最高,對健康的危害也最大。

              要知道許多癥狀可能相同或相似,其病因卻不相同,治療方法也更是迥然不同。

              用藥不對癥,不僅不能治愈疾病,而且還會延誤原有疾病的正常治療,甚至會因為所用藥物的不良反應而增添藥源性疾病。

              2 用藥時機不對

              從大的方面來看,首先應在疾病的不同階段運用不同的治療手段,以乙肝治療為例,許多人認為,一旦感染了肝病毒,就應立即用抗病毒藥物來治療。

              WwW.11665.Com但有研究表明,過早地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乙肝,效果并不好(3)。

              其原因:①體內沒有病毒復制時,使用抗病毒藥是無效的。

              ②體內免疫細胞處于麻痹狀態時,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效果較差。

              ③不考慮病情,過早地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往往可增強乙肝病毒對藥物的耐受性,或使病毒發生變異。

              ④過早地使用抗病毒藥物,并不能起到防止肝臟發生纖維化的作用。

              可見,用藥時機要正確掌握,不能想當然,在遵醫囑或者閱讀藥品說明書的基礎上,若有疑問,應主動咨詢醫師和藥師。

              3 隨意增減藥物劑量

              有的人治病心切,認為藥吃得越多,病好的快,便隨便加大劑量;有的人又經常忘服、漏服藥,問其原因,回答是病情有好轉,就不把吃藥放在心上了。

              所周知,藥物服用的劑量是通過長期臨床試驗和可靠的理論依據制定的,此類隨便用藥行為不僅無法達到治療效果,往往還會造成不良后果。

              藥量過大可能引起中毒,尤其對老人和兒童,是十分危險的;藥量偏小,非但達不到治療效果,反而貽誤病情,甚至產生耐藥性。

              因此,使用藥物時,應該參照藥品說明書上的規定,嚴格掌握用量和療程,這樣才能保證用藥安全有效。

              4 不按療程服藥,稍有好轉立即停藥或者頻繁換藥

              疾病是否痊愈,并不是以患者自覺癥狀的好壞來決定的,當您感覺已經正常時,身體機能并未完全恢復正常,如果是患感染性疾病,致病菌也可能只是暫時潛伏起來,并未被清除。

              可見,在對待用藥療程的問題上,要相信醫生,不要被主觀感覺欺騙。

              以下幾種情況,都是用藥過程中需要杜絕的。

              ①時斷時續:藥物發揮療效主要取決于它在血液中恒定的濃度,如不按時服藥,達不到有效濃度,對控制疾病發展不利。

              ②療程不足:藥物治療需要一定的時間,如細菌感染性疾病需要7-14天才可治愈。

              若用藥兩三天,癥狀有所緩解就停藥,就可能成為慢性感染。

              糖尿病的治療中,有時癥狀雖然消失了,但如果不查血糖,可能血糖仍高,此時若自行停藥,可能會導致并發癥。

              ③突然停藥。

              許多慢性疾病需長期堅持用藥控制病情,鞏固療效,如精神病、抑郁癥、糖尿病、高血壓等,停藥應在醫師指導下逐步進行。

              不要擅自停藥,否則會舊病復發,病情加重而危及生命。

              ④隨意換藥。

              有些藥物顯示療效需要一定的時間,如傷寒病程為4周,用藥總療程不少于2周;抗結核病藥需0.5-1年,隨意換藥可使治療復雜化,出現問題難以找出原因及時處理。

              5 對治療目標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或盲目聯合用藥

              得了病,大家總想通過一次治療斷根,認為長期服藥就等于自己的病治不好了。

              這種愿望是人之常情,但也應該看到,到目前為至,除了少數能獲得持久免疫的疾病外,絕大多數疾病是難以通過某種“神奇的治療”而根治的。

              因此我們對疾病的康復要有一個科學的心理預期,才能避免不合理用藥。

              還有部分患者認為將數種藥物聯合使用,總有一種是合適的,還可以增強療效。

              實際上合用的藥物越多,它們之間產生相互作用,引起不良反應的可能性越大。

              所以,聯合用藥時務必咨詢醫師和藥師。

              參 考 文 獻

              [1]劉曉炎,施安國.我院2003年度門診不合理用藥處方淺析[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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