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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法起草在即 37萬執業藥師地位或將明確
藥師法和執業藥師法的爭論終于明朗了。據悉,執業藥師法起草在即,37萬執業藥師的身份地位將從法律層面得到明確。詳情請閱讀下文。
全國人大報告:抓緊執業藥師法的起草
日前,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做了關于檢查藥品管理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報告中提到,完善修訂法律,以適應藥品監管新形勢。其中 “明確執業藥師的法律地位,在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各個環節充分發揮執業藥師等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抓緊執業藥師法的起草工作”成為一大亮點。
執業藥師立法刻不容緩
前段時間,對于衛計委主導的藥師法發布征求意見稿,眾說紛紜,甚至有“執業藥師或將被藥師法廢止”的言論出現。
事實上,衛生部門與藥監局的藥師之爭已有多年。衛生部門認為藥監部門的執業藥師報考門檻低,人員學歷層次不齊,含金量低;而藥監部門認為衛生部門的藥師,偏臨床應用對于藥品流通指導意義不大。此外因為主管問題,兩套藥師兩套班子彼此認同很難。
近年,托簡政放權的福,部分地區從藥監部門考取的執業藥師可以聘用為中級職稱,衛生部門即使考取了執業藥師,仍不能聘為中級,必須參加衛生藥學中級考試。可見,短期內兩者彼此承認還需時日。
綜合來看,上述爭論原因有二:
其一,醫藥分家是改革趨勢,藥房托管的潮流也越發洶涌,醫院藥房的剝離,勢必加速醫院藥學人員的轉型,要么去藥店,要么做臨床藥師搞合理用藥,但對于基層一線,臨床藥師只聞其聲未見其人。醫療機構藥房沒了,藥師轉行了,衛生部門是準備接管藥店嗎?
其二,藥師法由衛計委主導,規定社會藥店的藥師由衛生部門主管,大有在藥監飯碗里搶食的意味,結果要么藥品監管重新回歸衛生部門,主管藥店藥師名正言順,要么衛生部門和藥監局有一爭,不會就此甘休,征求意見容易,實施難。
驚喜還是意外,你怎么看?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執業藥師證因GSP認證而一躍成為熱門證書,面對GSP證書和藥品經營許可證“兩證合一”的改革要求,GSP認證能走多遠尚未可知。
另外,執業藥師掛證居多,指導合理用藥相對較少,也未真正發揮其作用,而發揮作用需要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會不會有、執業藥師法的確立能否加速這個過程?
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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