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調整最低工資2015最新標準
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今年5月1日起,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由原來的每月1010元(5.80元/小時)調整為每月1210元(6.95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10元調整為12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1210元,占我市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四成左右。
最低工資標準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工資性津貼、補貼,但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下的津貼、補貼,也不包含國家法律法規有關工資構成以外的住房補貼、生活補貼、高溫天氣津貼和社保單位繳費部分等各種福利待遇。近幾年來,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已包含了社保職工個人繳費部分這方面的內容。
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市境內的所有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適用于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與基金會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遵照執行。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
據了解,《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