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醫保新政:家庭病床醫療費納入醫保報銷
北京所有大醫院可報銷的藥品都能在社區醫院走醫保報銷。同時,患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四類慢性病患者可開具2個月的長處方,并按醫保報銷。新政從12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面是小編帶來的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一、社區可執行大醫院藥品報銷范圍
據介紹,目前,北京市大醫院藥品報銷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品種為2510種,社區藥品報銷品種僅為1435種。12月1日起,社區和大醫院醫保藥品報銷范圍將實現統一。
二、職工在社區就醫時個人負擔減輕
目前,北京市參保職工在大醫院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0%,如果參保人員到社區醫療機構就醫,門診報銷比例可達到90%,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明顯減輕。
三、慢性病患者長期用藥,減少開藥次數
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四類慢性疾病患者,符合病情穩定、長期服用同一類藥物等條件的,衛生計生部門明確社區醫生可以按照慢性病管理的有關要求,開具不超過2個月量的常用藥品。符合上述要求的長處方藥品費用,醫保均按規定予以報銷。
四、醫療機構上門服務醫療費納入醫保報銷
通過巡診等方式開展居家上門醫療服務,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醫保規定的,由醫保基金予以報銷。
五、家庭病床醫療費納入醫保報銷
醫保政策積極鼓勵和支持社區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社區衛生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治療性家庭病床的,按照住院的'規定報銷,報銷起付線降低50%,由1300元降低至650元。另外,治療性家庭病床可以轉往社區衛生機構或大醫院,大醫院也可下轉到家庭病床,實現雙向轉診,并視為連續住院,不再另收取家庭病床起付線。
六、醫療機構轉診轉院報銷更加便利
參保人員因病情要求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轉診轉院的,發生的有關醫療費用,醫保均按規定予以報銷。而且轉院不受個人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的限制,只要是本市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都可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