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怎么填
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整合了“工資薪金支出”以及以“工資薪金支出”稅收金額為扣除限額計算基數,且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稅前扣除項目。那么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怎么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參閱!

特別強調的是:只要會計上發生相關支出,不論是否調整,均需填報!
“以前年度累計結轉扣除額”僅涉及“按稅收規定比例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
一、職工薪酬可扣除范圍
(一)工資薪金(記住這幾個關鍵詞:實際支付、現金/非現金、合理支出)
(二)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三)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四)除另有規定外的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五)基本社會保險(規定范圍內的`五險一金準予扣除)及規定范圍內的補充養老、醫療保險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扣除范圍
還是舉個例吧
A企業2015年實際發放工資5000萬元,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支出125萬元,當年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150萬元;2016年實際發放工資6000萬元,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支出125萬元,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125萬元,請計算2015年、2016年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金額?如何填寫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
2015年準予扣除的限額為:5000萬元X2.5%=125萬元
實際支出150萬元
稅前扣除125萬元,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25萬元
2016年準予扣除的限額為:6000萬元X2.5%=150萬元
實際支出125萬元
剩余補扣2015年結轉余額25萬元,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余額為0。
二、未按要求填報承擔的責任
部分納稅人對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并未引起高度重視,亂填報、不填報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往往此表會成為篩選疑點對象的重要數據資料。為什么這么說呢?
1.不填報是因為沒有發生工資薪金支出嗎?這顯然是存在疑點的,當然特殊情況除外。
2.亂填報是不重視還是想隱瞞什么?
小編發現一是部分企業的人均工資正好是處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的免征額以下;
二是企業填寫的工資薪金支出與地稅部門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申報情況相比,存在較大差異。如果填報的工資薪金支出>地稅部門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扣繳申報情況的,要么存在工資薪金支出存在作假嫌疑,要么存在偷逃個人所得稅稅款嫌疑……;如果填報的工資薪金支出<地稅部門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扣繳申報情況的,要么存在賬外經營嫌疑,要么存在以個人名義騙取融資貸款嫌疑(特殊情況除外)……
三是企業沒有發生任何經營活動(從報表上分析),但卻有社保部門繳費記錄。或者企業發生工資發生,社保部門卻沒有繳費記錄。
至于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這的確值得深思!在大數據交換的今天,任何違規行為都無處遁形,如果假設成立不單要繳滯納金還要被罰款,得不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