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管理制度錦集(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室內衛生標準
室內衛生實行值日輪流制,當天室內衛生值班員負責地面、桌面、窗戶等位置的清潔和公共物品的擺放,每周六進行一次全班室內大掃除。
1、床單應統一為白色,鋪放整齊,要始終保持干凈。起床后,要將床鋪隨手整理好方可離開。鋪面上通常只能擺放一床被子和一頂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擺放在床鋪上;
2、被子要求疊放得棱角分明,沒有明顯的皺痕,擺放在床鋪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擺放在被子前,離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擺放鞋子和臉盆,鞋子放在床鋪下的兩端,擺放順序依次為皮鞋、迷彩鞋、拖鞋。擺放時,鞋跟朝外。臉盆可放在床鋪下的正中央,底邊和鞋跟成一線;
4、地面要時常保持干凈,要不定時進行清掃;
5、室內所有物品必須擺放整齊、有序。
二、宿舍管理規定
1、護衛員必須在管理處指定的宿舍,鋪位上住宿,未經管理處領導批準不得夜不歸宿;
2、不得擅自讓外人留宿。如有親友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留宿時,必須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3、中午下班人員必須考慮正在休息的隊員,說話、走動、開門、拿放物品時盡量保持輕聲,如無特殊情況應在01:00前熄燈就寢;
4、嚴禁亂接電線,嚴禁在宿舍做飯,嚴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為他人保管來路不明的物品;
5、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準隨意動用他人物品;
6、自覺愛護宿舍的公共設施和財物;
7、安全員的親友須在22:00前離開管理處區域。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
目錄
一、消防管理組織結構及責任………………………… 2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4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5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6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7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8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9
一、消防管理組織結構及責任
一、管理結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成立消防安全小組,公司經理擔任組長,小區項目經理為防火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以小區保安員為主體建立義務消防隊。
二、管理責任
1、建立安全消防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制定各項消防工作規章制度;
3、組織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4、防火安全檢查,整改消防隱患;
5、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7、組織對消防器材的管理;
8、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安全疏散;
9、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在消防安全小組的組織下作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及小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五、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換崗員工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六、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小區防火負責人會同維修技術人員每日對小區進行防火巡查。每月末及節日前,對小區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二、巡查、檢查內容:
1、檢查項目為各樓層所配備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2、檢查配電房、風機房、頂層電梯機房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3、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指示燈是否正常。
三、檢查中發現小區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熟悉中控室各種設備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負責設備的監視和運行,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中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三、值班人員無權出借機房內任何機器設備和通訊設備,機房所配機器設備要愛護使用,非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器設備。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
四、值班人員熟悉園區的建筑結構,布局和重點部位的位置,檢查報警要迅速準確,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小區防火負責人。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小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三、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四、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五、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小區維修技術人員負責,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二、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維修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查看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照明燈及其配件,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報告。
四、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員應在小區防火負責人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二、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3
為加強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及我物業管理公司的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定本制度。物業管理人員及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自覺遵守。
(一)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力
(1)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
(2)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
(3)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4)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5)有權要求業主會協助管理;
(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任務;
(7)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費用。
2、物業管理公司的義務
(1)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2)接受管委會和住宅小區內居民的監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業管理委員會審議,并經管委會認可;
(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二)業主會的權利和義務
1、管委會的權利
(1)制定管委會章程,代表住宅小區內的產權人、使用人,維護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管理公司;
(3)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年度管理計劃和小區管理服務的重大措施;
(4)檢查、監督各項管理工作的實施及規章制度的執行。
2、管委會的義務
(1)根據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的意見和要求,對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2)協助物業管理公司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3)接受住宅小區內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的監督;
(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三)物業管理費用的收繳及管理
1、物業管理費
(1)物業管理費:是指物業管理單位受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托,本小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項目開展日常維護、修繕、整治服務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2)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根據提供的服務性質,特點等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和經營者定價。
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和保安、綠化等具有公共性服務,以及代收代繳水電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定價。
凡屬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個別需求提供的特約服務除政府物價部門規定有統一標準者外,服務收費實行經營者定價。
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件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3)物業公司將定期(6個月)向廣大住戶公布收費的收入和支出的帳目,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小區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區管委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監督。
(四)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小區內組團及棟號有明顯的標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圖;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無違反規劃的私搭、亂建現象;
5、封閉陽臺統一有序。陽臺(包括平臺和外廊)的使用不礙觀瞻。裝飾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結構與他人安全;
6、房租、水、電、氣等各項費用,實行便民統一代收代繳,收繳率達98%以上;
7、房屋維修及時率達98%以上,合格率達100%,并建立回訪制度和訪問記錄;
8、房屋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房居住檔案,住房所在棟號、門號、房號清晰隨時可查。
(五)設備管理
1、小區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
2、居民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等有嚴密的管理措施。并按規定時間進行檢查。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水質化驗單、操作人員健康合格證俱全;
3、消防系統設備安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4、鍋爐供暖、煤氣,燃氣運行正常。北方地區冬季供暖,居室內溫度不低于16攝氏度。
(六)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不得隨意改變其用途;
2、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備實施齊全,工作正常;
3、道路通暢,路面平坦;
4、污水排放通暢;
5、交通車輛管理運行有序,無亂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
6、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七)綠化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地和道路兩側的花壇、樹木合理分布;
2、本小區公共綠地人均1平方米以上;
3、綠地管理及養護實施落實,無破壞、踐踏及隨意占用現象。
(八)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備,設有垃圾箱、垃圾轉運站等保潔設備;
2、小區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
3、不得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4、房屋的公共樓梯、護欄、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潔,不得隨意堆放雜物和占用;
5、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業網點管理有序,無亂設攤點、廣告牌,亂貼、亂畫現象;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秩序。
(九)秩序維護管理
1、小區基本實行封閉式管理;
2、小區實行24小時秩序維護制度;
3、保安人員有明顯的標志、工作規范、作風嚴謹;
4、危及住戶安全處設有明顯的標志;
5、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十)社區文化
1、小區訂立的居民精神文明建設公約,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居民能自覺的遵守住宅小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2、小區居民鄰里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團結互助、文明居住、關心孤寡老人、殘疾人等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3、小區內有娛樂場所和設施,本物業管理公司將定期的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社區文體活動;
4、本物業管理公司將積極配合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派出所開展的各項工作;
5、小區居民應支持和配合物業公司搞好活動;
6、物業公司將及時對活動進行反饋,做好評價,滿意率達95%以上。
(十一)在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質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占用綠化用地,損壞、涂畫園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眾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4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堅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接受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和行業管理。
3、審定、頒發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4、貫徹系統管理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第一"貫穿于公司經營服務工作的全過程。
5、負責對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隱患的整改、監督。一時難于徹底解決的,要組織制定相應的強化管理辦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級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6、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7、認真貫徹執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規定配備并聘任具有較高技術素質、責任心強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導的權力,并支持其對本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用戶和員工)監督。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6
1.工程部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執行大廈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協同保安部做好大廈各種機房、設備的治安保衛工作。
2.嚴格執行《重要機房門禁制度》,未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外來人員不得進入電梯機房,發電機房、配電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凍主機房、燃氣鍋爐房、空調機房等各要害部位。經批準進入者,必須辦理登記手續,自覺接受檢查,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關人員陪同。
3.工程部各級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設備運行、維修,認真檢查所管轄設備安全運行狀態及所屬機房范圍的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限期解決。
4.嚴格執行《工程部鑰匙管理規定》,工程部各機房不得隨意配備鑰匙。機房鑰匙由值班人員專人負責。無人時必須鎖好門窗。交接班時鑰匙必須一起交接,并作好記錄。
5.工程部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吸煙,其他一切場所禁止吸煙,并勸阻其他人員在指定場所吸煙。
6.工程維修中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后方可施工,施工前盡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中加強火源管理,不得違章作業,施工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并清理現場后方可離開。
7.設備維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協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警應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 影響安全的因素
第三條 領導者的責任。(略)
第四條 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產設備、儀器的防護、保險及信號等裝置缺乏或不良;
2、設備、儀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車間或班組無總電源、總氣閥;
3、生產工藝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藝規程有缺陷;
4、生產組織和勞動組織不合理;
5、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隱患未暴露或還未被發現等。
第五條 工作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場所過分擁擠或布置不當,地面不平,有障礙物存在或地面過滑。
2、廠房或車間平面或立體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緊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線不足或光線太強,可能由視覺失誤引起動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標準噪聲,引起員工情緒煩躁,無法安心工作;溫度、濕度、空氣清潔度不符合標準。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組超定額存放或保管不當,無急救或保險措施。
6、廠房年久失修,廠區污染嚴重等。
第六條 個人的責任
1、未很好地學習操作方法、技巧和規程,未按規程操作或工作技術不熟練;
2、未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使用不適當;
3、生產時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緒不穩定;
4、工作責任心不強,自由散漫,工作時閑談或不認真;
5、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打鬧、嬉戲;
6、沒有注意勞逸結合,過度疲勞,長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執行崗位責任制,串崗、漏崗。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條 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等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已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器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4、專業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的技能訓練。 物業公司安全保衛綜合管理制度。
第八條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
1、三級教育:在工業企業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2、特殊工種教育:針對工種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問題,進行有針對性、預防性的教育。
3、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企業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底會、事故現場會、班組園地或墻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第四章 安全技術知識
第九條 防爆的知識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強管理,消滅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氣而達到爆炸限度。
2、防止產生火花。防爆區的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觸不良、絕緣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或著火;正確鋪設避雷裝置;搶修照明采用安全燈;避免機械性撞擊。
3、防止產生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嚴禁在生產區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內裝設電熱設備。
5、配備安全裝置。如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有些設備和管道上可安裝防爆板。安全裝置要按規定維護核對,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條 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大宗燃料應按品種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雜質;對酒精、丙酮、油類、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設計建筑物和選用設備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庫和油缸周圍應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廠區要按規定配備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車等。生產車間應配備必須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器材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既要組織專業消防隊也要建立群眾性防火滅火義務消防隊伍,并通過學習和實地演習,提高滅火技能。
第十一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設備,包括電焊機、照明、家用電器等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器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待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健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十二條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十三條 職工傷亡的范圍
職工傷亡事故的性質,按與生產的關系程度分為因工傷亡和非因工傷亡兩類,其中屬于因公傷亡的事故包括:
1、職工在工作和和生產過程中的傷亡;
物業公司安全保衛綜合管理制度
2、職工為了工作和生產而發生的傷亡;
3、由于設備和勞動條件不良引起的傷亡(含不在工作崗位);
4、在廠區內因運輸工具造成的傷亡;
5、在生產區域外因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或在其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發生的傷亡等。
這些因工傷亡事故范圍,只涉及統計分析問題,不作為勞動保險的依據。
第十四條 傷亡事故的分類
根據負傷程度的不同,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傷亡事故四種。
輕傷事故:受傷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傷事故:受傷后要經較長時間醫治、受傷致殘、造成有后遺癥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發生的當時死亡,或搶救和較長時間醫治無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傷亡事故:指同時傷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條 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搶移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防爆、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被終止時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十六條 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班組的責任是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搞好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第六章 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十八條 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條 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作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了保障小區住戶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規范物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物業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小區內的住戶和物業工作人員,要求各方共同遵守。
二、組織機構
1. 物業部門負責制定、實施和監督物業安全管理制度,在確保小區安全的前提下,協調解決住戶的安全問題。
2. 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日常巡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和事故,并向住戶提供安全咨詢和培訓。
三、安全巡查與防范
1. 物業安全巡查人員應定期巡查小區內的公共區域和安全設施,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2. 安全巡查應覆蓋小區圍墻、大門、樓道、電梯、照明設施等重點部位,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住戶的安全。
3. 小區的圍墻、大門等出入口應24小時備有安保人員,定期檢查門窗鎖等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并加強對外人員的管理和登記。
四、火災安全與應急救援
1. 小區內應設置火災警報器、滅火器等火災安全設備,并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2. 針對居民的火災防范知識進行宣傳和培訓,提高居民的火災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3. 在小區內設置應急疏散標識,指示疏散方向和逃生通道,定期組織演練,提高住戶的應急疏散能力。
五、安全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1. 物業部門應建立安全設施檔案,記錄設施的購置、維護和檢查情況,并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維修和更換。
2. 對于小區內的監控設備、門禁系統、物業管理系統等安全設施,應定期維護和更新軟件,確保其正常運行。
3. 建立物業安全設施的定期檢查制度,確保設施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六、安全培訓與宣傳
1. 物業部門應定期組織住戶參加有關安全知識的培訓,如防盜、防火、防電器等常見的安全知識。
2. 制作安全宣傳材料,如海報、宣傳冊等,張貼在小區內的公共場所,提醒住戶注意安全事項。
七、安全事件的.處理
1. 物業部門應建立安全事件的報告和處理制度,對于發生的安全事件,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處理。
2. 對于嚴重的安全事件,物業部門應及時組織應急隊伍進行處置,保障住戶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1. 物業部門應對安全事件負有監督和管理責任,對于未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要進行相應的糾正和追責。
2. 住戶和物業工作人員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如不按規定使用安全設施、擅自改動或毀壞設施等行為,造成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負。
九、附則
1. 物業部門有權對本制度進行解釋和調整,并及時向住戶和物業工作人員進行通知和培訓。
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廢止原有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規范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及時進行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目標的管理。包括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況監測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辦公室組織制定總體目標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依據有:
(1)國家和上級有關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
(3)績效評定的結果;
(4)風險評價的結果;
(5)以往安全生產的績效;
(6)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執行過程中反饋的'問題。
4.2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各部門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分解,并報辦公室。
4.3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計劃。
4.3.1辦公室結合本單位年度經營等實際情況,制定全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主管負責人。
4.3.2各部門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辦公室備案。
4.4辦公室每月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好的部門或個人,本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4.5目標的修改。辦公室每季度對目標與指標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和本單位經營情況的變化,如需要修改目標的,將具體原因與修改要求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進行更改,并將修改后的目標和分解情況重新下發至各部門。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小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搜檢,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小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搜檢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候,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搜檢。
三、小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構造、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請求,開展消防搜檢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搜檢,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搜檢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搜檢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奉告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告訴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工器具都應統一編號,并放置在使用時方便拿取的固定地點。
二、安全工器具應按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時間進行電氣絕緣試驗,并應有試驗標牌、實驗記錄等。
三、安全工器具應指定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故意損壞;安全工具室應通風通光、保持干燥、清潔整齊;含有橡膠制品的工具嚴禁陽光直射暴曬、酸堿油污腐蝕、堅硬物體打擊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或試驗其是否完好,檢查正常情況下方能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準外借,且不允許把安全工器具作為一般工具來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點檢查應作為運行交接班的內容之一,丟失或損壞由當班人負責賠償。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接班安管員按規定著裝后,提前十五分鐘列隊上崗接班,交接班安管員必須相互敬禮進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員到達后,應由交班安管員在《安全管理值班記錄表》上記錄交班內容和交、接班時間并簽名。
(三)交接班時,交班安管員必須將需要接班安管員繼續觀察或處理的問題,裝備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狀況,以及電梯、監控、道閘等重要設備(施)的運行情況向接班安管員移交清楚,且做好記錄備查。
(四)交班安管員須在接班安管員對各崗位巡查、驗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記錄表》簽字確認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員驗收時發現(包括交班安管員當班時發生而未發現)的問題,由交班安管員承擔責任;交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并承擔責任,接班人員協助處理;交接完畢,接班人簽字認可后發生的問題,由接班安管員承擔責任。
(六)道口崗安管員交接班時應在《安全管理值班記錄表》上認真填寫各欄目。監控室崗安管員交接班時應在《監控室值班記錄》上認真填寫各欄目。
(七)接班安管員未到崗或雖已到崗,但未辦畢交接手續并簽名確認時,交班安管員不得下班。否則,其間發生的問題,由交班安管員負責。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3
制定業主消防安全手冊的目的在于指導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入住業主了解與掌握入住大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確保大廈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結合物業大廈情況對編制內容予以說明。
一、總承包及分包公司須知
1.在大廈內辦公的各公司的辦公室必須每l00m2擺放兩個4kgABC型干粉滅火器。
2.辦公室內抽煙必須備有煙灰缸,不得將煙頭、煙灰彈進廢紙簍,以免引起火災。
3.下班后應檢查所有的電源開關是否已關閉,以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
4.各公司必須將防火責任人、管理人名單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便于聯系。
5.加強對下屬員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員工在施工中出現意外。
6.管理處有權檢查各公司辦公室的安全防火情況。
二、入住裝修須知
1.業主入住時應向管理部門介紹所聘裝修公司的情況及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事項。
2.管理部門應向裝修公司派發一份《裝修守則》,要求各裝修公司在大廈施工期間必須遵守裝修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3.裝修公司在大廈內裝修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應到安全管理部門填寫加班申請表,待批準后方可加班施工。
4.每天的裝修垃圾必須由各施工單位在18:00—20:00運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單位不得將每天的裝修垃圾遺留到第二天處理,否則管理部門將自行清理,其一切費用由施工隊負責。
5.進出大廈的裝修材料和垃圾必須全部從貨運電梯運載,任何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從客梯運載。
6.施工用的臨時電線和電源開關應布置有序,不得亂敷亂設,以免遺留隱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應指派專人加強管理,防止易燃物品發生意外。
8.各施工單位應加強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
三、業主須知
1.物業大廈的各主要出入口均應由安全管理員24小時值守,若大廈內面積較大,管理部門應指派人員巡邏,以確保安全。
2.業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員干擾,應立即打電話通知大廈安全管理部門。
3.物業大廈每天上班時間為8:00—17:00。各業主因為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請填寫好加班表報送大廈管理部門備案。
4.節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單位員工憑本單位的工作證登記后方可進入大廈。
5.因工作需要向大廈外搬運大型物品時,應填寫物品放行條,待大廈管理處或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廈內搬運或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向大廈安全部門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搬入大廈,并指派專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門職能
1.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是為業主解決在大廈內遇到的各類消防安全防范問題,是業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業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報警系統,消防管理部門應具體指導安裝。
3.安全管理部門對所屬員工應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業主因管理公司下屬員工以各種形式做出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電話向公司管理部門投訴,管理公司應盡快處理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大廈的安全管理部門要經常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定期舉行消防演習和對員工進行嚴格的救護培訓,以較全面的專業素質為業主服務。
五、火警應變措施
1.聽到火警警報聲時:
(1)當聽到火警鐘聲響起時,表示附近可能發生火警。
(2)迅速檢查自己的工作地點及周圍是否有火災發生。
(3)消防責任人應盡快檢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險發生。
(4)消防責任人發現有危險,應組織員工有秩序地撤離大廈。
2.所在區域未發出火警報警時:
(1)所在樓層警報沒有響,則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點發生,不會有現時的危險。
(2)保持鎮定,即使沒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決定是否離開大廈。
(3)做好疏散準備工作,當接到通知或聽到所在樓層的`火警警報聲響后,立即離開大廈。
(4)無任何火警跡象,請勿隨便按動所在樓層的報警按鈕。
3.發現著火時:
(1)按動附近的火警報警按鈕,告知其他住戶并通知大廈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滅火設備滅火,切勿用水撲救電源引起的火災。
(3)如果火勢仍無法得到控制,請立即離開大廈,待大廈消防人員前來撲救。
4.疏散與逃生
(1)保持鎮定,依照消防指揮員或大廈消防廣播的指令有秩序地從消防樓梯疏散。
(2)除照明燈光外,關閉所有電源及門窗。
(3)消防責任人須在疏散后清點所有公司職員及到訪的人數,以便協助在場消防工作的開展,如發現有職員或到訪者失蹤,請立即通知在場消防指揮員。
(4)應從消防通道離開大廈,并關閉所有防火門,切勿將防火門固定,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均需離開大廈,到外面開闊地帶集合,切勿留在大廈內。
(5)切勿使用電梯逃生,所有電梯在火警警報聲響起時會自動停止運行。
(6)各單位必須負責安排疏散傷殘職員和到訪者,如果需要協助,請通知大廈管理處。
(7)未經消防指揮員或大廈管理部門人員的允許,切勿再度進入大廈。
六、大廈資料
1.消防指揮
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由大廈管理部門的最高領導任消防指揮員,待公安消防隊到場后,現場總指揮由公安消防隊最高指揮官負責。
2.消防管理人
物業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擔負現場指揮的責任。
3.火災報警按鈕
大廈的火災報警按鈕均附有清楚的標志,火災報警按鈕一經按動,火警鐘立即鳴響,信號即時傳送到大廈消防控制中心。
4.自動滅火報警系統
大廈如裝有先進的自動滅火報警系統,一旦有煙霧產生,該系統立即發出警報,如果溫度達到攝氏60度以上,自動噴淋系統將會噴水,將火撲滅。
5.太平門出口
大廈每層設有多個太平門出口以方便人員逃生。出口通道的燈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廈的應急電源,在火災發生時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統均能正常工作,以確保人員疏散時有秩序地進行。
6.防火門
防火門能自動關閉,可以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門應經常性地關閉,不能隨意將防火門打開固定。
7.逃生途徑
在緊急情況下逃生時,切勿使用電梯,請使用最近的疏散樓梯,迅速撤離大廈,到地面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廈消防廣播系統
大廈各樓層均裝有公共廣播系統,如遇火警發生,該廣播系統以播放錄音帶的方式引導人
員安全疏散,所有錄音帶的信息將分別以英語、普通話、本地方言播放。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有效開展居住物業小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工作,及時治理物業使用中的安全隱患,確保居住物業使用安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和本市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的居住物業小區內居住物業和其它非居住物業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居住物業小區內其他非居住物業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防范的標準。
第三條
居住物業小區管理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包括日常防范和應急預案二部分。
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范圍;
(二)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責任;
(三)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措施;
(四)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效果評估和檢查考核。
第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加強對物業的養護和維修,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用語簡明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并對下列部位強化防范措施:
(一)水景、親水平臺:應標明水深,照明及線路應有防漏電裝置。
(二)兒童娛樂設施、健身設備:應由生產企業在醒目位置設置使用說明標牌,注明使用方法、生產企業名稱,提供質保承諾和維修電話。
(三)假山、雕塑:應標明禁止攀爬等行為。
(四)樓宇玻璃大門:應有醒目的防撞條等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
(五)電梯:應設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項的標識,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措施。
(六)電表箱、消防箱:應保持箱體、插銷、表具和器材完好,設置警示標識。
(七)水箱、水池:應加蓋或加門并上鎖。
(八)窨井、污水處理池:應保持蓋板完好,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九)垃圾堆放:應規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類堆放,建筑垃圾實行袋裝化。
(十)挖溝排管:應標明施工期、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十一)腳手架:應確保穩固、警示標識明確、行人出入口有防護、底擋笆牢靠。
第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業主自我檢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居民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等部位和陽臺扶手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
第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要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第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組建安全應急防范搶險預備隊伍,每年要組織開展二次以上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和對突發事件處理的實戰演練,并結合所在居住小區實際,配備常用應急搶險器材,平時加強檢查和補充,防止失效。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第九條
各區縣房地管理部門應組織力量加強對居住物業小區安全防范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加強督促,限時整改。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其上級領導的責任。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和所管轄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工作、生活、學習和辦公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和對象
第二條適用范圍為公司所管轄的區域;適用對象為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章職責
第三條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訂、實施和檢查。
第四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所在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條公司設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地產常務副總經理為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物業經理、公司職能部門和管理處經理為防火安全委員會委員。公司下屬各部門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由各部門負責人任組長。
第六條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須同公司簽訂《消防安全保證書》,并對所管轄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面管理。
第七條每年的11月9日為公司消防安全活動日。
第八條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位和所屬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位、本部門的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五、按照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備,設置消防指示標志。
六、處理、追查火災事故,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九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定期組織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測試、檢查,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四、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活動,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五、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和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條公司所有員工均為義務消防隊員,同時應履行如下職責:
一、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參加消防安全活動;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損壞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內堆物,影響安全出口暢通。
四、不在管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物品。
五、一旦發現火災,及時向公司和“119“報警,并做到:迅速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
第十一條新進和轉崗員工應接受公司或部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十二條消防設備操作和維修人員應取得公安消防部門頒發的操作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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