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風險防控工作方案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債務風險防控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債務風險防控工作方案1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范,規范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范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范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二)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三)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范的企業融資機制
(一)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余額、可用債務資金余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
(二)規范融資舉借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序做好審批工作。
(三)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信息,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四)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范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一)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閑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匯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一)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二)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采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三)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項目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一)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并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二)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項目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三)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公司債務風險防控工作方案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地區經濟平穩運行的客觀需要;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依法合規開展債務融資和風險處置,嚴格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按期做好債務資金兌付,不得惡意逃廢債,努力維護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金融市場穩定。
二、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點債務風險指標監測臺賬,逐月跟蹤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各級企業債務風險的動態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應對。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體系,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機制,綜合債務水平、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現金保障、資產質量和隱性債務等,對企業債務風險進行精準識別,將債務風險突出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范圍,采取特別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處置工作方案,確保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三、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
各地方國資委可參照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行業警戒線和管控線進行分類管控,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并舉降杠桿減負債,推動高負債企業資產負債率盡快回歸合理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轉變過度依賴舉債投資做大規模的發展理念,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范債務風險。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為,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托等權益類永續債和并表基金產品余額占凈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系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系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為,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規范平臺公司重大項目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為。
四、開展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防范地方國有企業債券違約,作為債務風險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審核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嚴禁欺詐發行債券、虛假披露信息、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限定所屬子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引導企業做好融資結構與資金安全的平衡、償債時間與現金流量的`匹配。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信息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并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對于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鑒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風險。
五、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
對于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對于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序,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六、規范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原則上要確保投資項目的回報率高于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范資金使用風險。
七、全面推動國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強抗風險能力
各地方國資委要堅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運行效率。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八、發揮監管合力,完善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體系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核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干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筑牢風險底線。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信息共享,共同預警防范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系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
各省級國資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地市和區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做好監管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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