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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外匯風險管理的必要性論文
導讀

在應用金融工程防備風險的理論中,應綜合思索如匯率走勢預期等方面的要素來到達最佳的保值升值目的,金融工程為風險轉移提供了一些金融衍生工具。
關鍵詞: 金融工程;外匯風險;應用
金融工程概述
金融工程是包括創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腕的設計、開發和施行,以及對金融問題給予的發明性的處理。爾后,英國金融學家洛倫茲·格利茨(Lawrence Galitz)提出了另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定義,他以為“金融工程是應用金融工具將如今的金融構造運行重組以取得人們所希望的結果”。
金融工程經過一系列的創新手腕為人們發明了價值,在這過程中買賣雙方雖然所持觀念不同,但都取得了所希望的結果。此外,相繼也有其他學者提出了眾多在本質上相同的定義。綜合歸結不同的表述,金融工程包括了金融產品的設計、定價、買賣戰略、金融風險的管理等普遍的內容,其目的是為各類金融問題提供發明性的處理計劃,經過自創工程管理的理念及依托各種工程技術辦法(包括數學建模、數值計算、網絡拓撲、仿真模仿、數據庫等眾多的現代信息技術)完成。金融工程的眾多定義突出理解決金融問題的“創新性”和“發明性”。大致能夠從三個層次去了解其含義:一是發明出完整新的金融產品,如第一份期貨合約的產生;二是對原有的產品設計理念的創新應用,如在商品買賣所推出金融期貨作為新種類;三是合成或重新組合已有的金融產品,如債券與期權組合出可轉換債券。金融工程早期應用于金融風險管理范疇,比方,商品期貨的呈現為投資者鎖定了將來某個時間的商品價錢,躲避了價錢動搖的風險。固然金融工程包含了一切金融產品發明和金融問題的處理過程等以創新為特征的更普遍范疇,但金融風險管理作為金融工程的早期應用范疇也不斷是其中心內容。
金融工程在風險防備中的特性及優勢
普通而言,金融工程風險管理能夠做到在不改動原有風險趨向的狀況下,設計一個風險趨向與原有業務剛好相反的頭寸來對沖風險,完成表外業務與表內業務風險的圓滿中和。詳細來說,與傳統的風險管理辦法相比,金融工程具有以下的特性及優勢:第一,定量化與模型化產生高精確性。金融工程風險管理是經過開發新型的金融產品來運行的,在產品的發明設計中引入了工程思想和數學建模等技術,使得開發出的新型金融產品定量化和模型化。應用定量化和模型化的產品,使得經濟主體在管理風險中具有較高的精確性。以目前管理風險的主要工具金融衍消費品為例,由于其設計是以某一原有金融產品為根底,所以其價錢也隨著該根底工具有規律的動搖,從而可以精確地運行風險對沖。第二,市場化使得時效性強。金融產品的市場化是金融工程風險管理產品化開展的必然趨向。只要市場買賣才干夠使原來在機構內部處理或承當的風險得到分散。隨著金融產品市場化的開展,市場活動性的進步,可對市場價錢變化做出靈敏的反響,使金融工程風險管理的時效性大大加強了。第三,規范化與集中性招致的本錢優勢。經過金融衍消費品的場內買賣能夠將風險轉移,同時買賣的規范化和集中性使得尋覓買賣對手的信息本錢大大降低,從而產生了較低的買賣本錢。此外,財務杠桿方式在金融衍消費品的集中買賣的普遍采用,運用少量的保證金就能運行大額的買賣,進一步節約了經濟主體套期保值的資金本錢。第四,產品設計發明性具有更大的靈敏性。金融工程在產品設計上具有發明性的特性,即為了順應風險管理的需求,將各種原有的金融工具運行組合或分拆,創設出相應的新金融產品。與傳統金融工具相比,金融工程的產品創新特征使得所提供的新金融產品具有更大的靈敏性。比方期權的買方不只能躲避標的資產價錢猛烈動搖帶來的風險,而且在標的價錢變動有利行權時取得收益。金融工程發明出來的金融產品,使買賣者能夠便當地隨時依據需求拋補場內的衍生買賣頭寸,以經過市場買賣來對沖風險。
金融工程防備風險的主要途徑是風險轉移。由于在理想中,人們對風險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大致可分為風險厭惡、風險中性微風險偏好三種,經過在金融市場上買賣金融衍生工具能夠將風險在不同偏好的人中匹配。普通來說,風險厭惡微風險中性者的目的是用肯定性替代不肯定性,放棄了潛在的盈利時機,而風險偏好者選擇不肯定性,從而取得了潛在的盈利時機。從宏觀上來看,固然風險轉移在總體上沒有消弭風險,但從微觀上看,風險轉移意味著風險在市場買賣者之間運行了合理的配置,進步了市場參與者的總體功效。在理論中,金融工程為風險轉移提供了一些金融衍生工具,大致能夠分為雙向保值買賣工具和單向保值買賣工具。雙向保值買賣工具就是盡量消弭一切的風險,包括風險的有利局部和不利局部,如遠期外集合約、貨幣互換合約及外匯期貨合約等;單向保值買賣工具是只消弭風險的不利局部,而保存風險的有利局部,如外匯期權合約。遠期外集合約。遠期外集合約又稱期匯買賣合約,是指合約雙方在成交后不立刻辦理交割,而是事前商定幣種、金額、匯率和交割時間等買賣條件,到期才運行實踐交割的外匯買賣合約。若交割日期固定,稱為定期遠期外匯買賣;若交割日期不固定,即只規則交割的期限范圍,不規則詳細的交割期,則稱為擇期遠期外匯買賣。例如:我國某進出口公司在某年6月15日簽署了一份100萬美圓的出口合同,合同商定9月15日付款,當時美圓對錢的即期匯率為1:6.95,3個月遠期美圓對錢匯率為1:6.68。為了防止錢匯率上升過快的風險,該公司能夠賣出3個月遠期100萬美圓,將三個月后的美圓匯率固定在1:6.68。這里遠期匯率曾經預期了錢匯率升值,與即期匯率的差額就是公司承當的本錢。假如預期3個月后錢對美圓升值不會太大,則能夠采取局部保值的辦法,比方50%。另外,假如不能肯定外方貨款的詳細支付日期,公司為了躲避在一定期限內匯率動搖的風險,能夠與可提供相應業務的銀行簽署擇期遠期外集合約,選擇在一定期限內交割。由于在擇期遠期外集合約下,銀行承當了更大的風險,因此公司需求支付更高的費用。貨幣互換合約。貨幣互換合約又稱貨幣掉期,是指合約雙方將各自由獲取本錢上具有比擬優勢的貨幣和相應利息運行交流,以滿足各自的貨幣需求。例如:由于在各自貨幣市場上的信譽等級的差別,A企業和B企業分別能夠以相對較低的本錢取得美圓和歐元,而同時各自又分別需求運用歐元和美圓,此時,為了滿足各自的貨幣需求,雙方能夠簽署貨幣互換合約。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指買賣雙方商定在未來某個固定的時間以商定的匯率買賣商定數量的外匯。
外匯期貨合約與遠期外集合約在設計原理上相同的,不同的是前者具有規范化的合同金額和規范化的的到期日,而且在固定的買賣所買賣,沒有明白的買賣雙方,普通是經過競價撮合買賣,最終的結算是經過特地的清算所運行的,因而也不會有信譽風險。由于外匯期貨合約的規范化,而實踐中的合同商定條款多樣化,有時需求應用比擬復雜的套期保值技術才干肯定完整相匹配的頭寸和標的貨幣。外匯期權合約。外匯期權合約是指合約雙方簽署協議,規則一方(期權買方)有權在商定的時點或時期以商定的匯率買賣商定數額某種外幣資產,另一方(期權賣方)有義務滿足對方相應的買賣需求。為了取得期權,買方應向賣方支付一定的期權費用。當行權日或期限內,匯率有利行權時,外匯期權合約的買方能夠選擇行權,此時不只躲避了風險,還能夠取得收益;否則可放棄行權,損失的是有限的期權費。例如,國內某出口企業簽署了一筆200萬美圓的出口合同,合同商定進口商在6個月后付款,為了躲避美圓貶值帶來的風險,該企業能夠事前買入6個月期的200萬美圓的看跌期權。反之,假如該企業在一段時間后需求一筆外匯支付進口款,為防止外匯升值,能夠買入相應期的看漲期權。在應用金融工程防備風險的理論中,還應綜合思索如匯率走勢預期、本錢費用和合理保值頭寸等方面的要素來到達最佳的保值升值目的。此外,以上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應用于防備價錢風險,關于外匯動搖惹起的諸如數量風險和信譽風險等,金融工程師也能夠應用金融工程的結構與組合技術,開發、設計出相應的金融衍生工具和手腕運行風險管理。
參考文獻:
[1]劉維奇:《金融工程的開展與應用》,《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 http://www.51lunwen.org/ 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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